一、西南大学学生公费医疗补助适用人群和补助范围?
凡属我校招收的,入校取得正式学籍后的全日制学生,参加了大学生城乡居民合作保险(简称大学生医保)及其他商业保险,在以上两种保险报销后,住院医疗费用还可享受西南大学学生公费医疗补助。门诊费用不予补助。
二、学生公费医疗补助报销流程是怎样的?
在大学生保险和医疗商业保险报销后,学生住院费用凭住院发票和《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住院费用结算表》,带上校园卡或学生证到西南大学医院南北区医保服务站报销。已报商业保险还需提交《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住院费用结算表》和住院发票的复印件以及商业保险理赔单原件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相关规定,以上3种报销总额度不得超过其支出的总金额。
三、我校学生公费医疗补助政策是怎样的?
(1)住院补助范围
补助范围为符合重庆市医保报销目录可报销范围的自付住院费用。执行重庆市《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目录》和《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》,凡以上两个目录中属于甲类的,可全额按比例报销。属于乙类的,须自付20%后,再按出具发票医院的等级按相应比例报销。自费及超标部分不予报销。
(2)学生住院起付标准
西南大学医院100元,北碚区中医院、九院200元,区外市内三级医院300元。
(3)学生住院补助标准
学校医院90%,北碚中医院、九院80%,市内其他定点医院75%。
(4)市外医院住院原则上不予报销,因学校派出到市外学习时发生的住院,由学院开具因公证明后,在回校后按市内其他医院报销政策报销。学校派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参加比赛、实习、科研、交流、随导师因公出差。学生回校后应及时报销,次年5月或毕业后再提交材料将不予报销。
(5)学生住院报销限额
1.一般疾病每次住院限额补助2000元。
2.特殊疾病(病种按重庆市医保规定为准)每次住院限额5000元。
3.重大疾病(病种按重庆市医保规定为准)每次住院限额10000元,全年住院报销不得超过30000元。
四、哪些情况不享受学生公费医疗补助?
(1)学生寒、暑假离校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(寒、暑假计算时间以校历为准)。寒暑假期间,因学校或导师要求留校,或被学校派出到市内或者市外学习时发生的住院,可由学院开具因公证明后,在回校后给予公费医疗补助。学校派出学习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参加比赛、实习、科研、交流、随导师因公出差;
(2)凡属于自费的医疗、药品项目;
(3)未经学校医院同意,自行外出就医的;
(4)重庆市医保规定不予报销的其他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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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南大学医院医保咨询电话
西南大学医院(一院)医保服务站咨询电话:023—68253920
西南大学医院(二院)医保服务站咨询电话:023—682501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