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政策
发布时间: 2025-09-01 16:38:42   作者:本站编辑   来源: 本站原创   浏览次数:

一、什么是门诊特殊疾病?

门诊特殊疾病是指:长期在门诊治疗、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疾病病种(只有门诊才能享受特病待遇)。

二、特病病种有哪些?

(一)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特病病种一致

  【一类特病】

1.慢性肾衰竭血液净化治疗;2.器官(包括组织、细胞)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;3.恶性肿瘤;4.血友病;5.再生障碍性贫血;6.地中海贫血(中、重型);7.扩张型心肌病;8.克山病;9.阿尔茨海默病;10.艾滋病机会性感染;11.耐药结核病;12.高苯丙氨酸血症(苯丙酮尿症、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);13.普拉德-威利综合征;14.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

  【二类特病】

1.强直性脊柱炎;2.原发性肾病综合征;3.肝豆状核变性;4.重度骨质疏松;5.高血压;6.糖尿病;7.甲亢;8.冠心病;9.风湿性心瓣膜病;10.肝硬化;11.脑卒中后遗症(脑梗死、脑出血、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、血管性痴呆);12.帕金森病;13.肌萎缩侧索硬化症;14.支气管哮喘;15.慢性阻塞性肺疾病;16.慢性肺源性心脏病;17.结核病;18.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;19.丙型肝炎;20.真性红细胞增多症;21.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;22.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;23.系统性红斑狼疮;24.系统性硬化症;25.原发性干燥综合征;26.重症肌无力;27.慢性肾脏病;28.类风湿性关节炎、幼年特发性关节炎;29.良性前列腺增生症;30.原发性青光眼;31.精神分裂症;32.心境障碍;33.偏执性精神障碍;34.分裂情感性障碍;35.癫痫所致精神障碍;36.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;37.焦虑症;38.强迫症;39.抑郁症

(二)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档人员

  【一类特病】

1.恶性肿瘤的放疗、化疗和镇痛治疗;2.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;3.肾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;4.血友病。

三、职工医保报销比例

类别

累计统筹基金支付

统筹报价4.7万

大额基金报销(50万)

单位参保

个人职工二档

个人职工一档

慢性肾衰竭血液净化治疗、器官移植术后排异治疗、恶性肿瘤

小于等于3.7万

90%

90%

90%

年度累计金额支出在4.7万元以上,由大额基金按100%比例报销

大于3.7万且小于4.7万元

100%

100%

100

其余一类、二类门诊特殊疾病


80%

80%

可办理血友病、其余不得办理

四、居民医保报销比例

类别

身份

年度统筹支付限额

报销标准

 

 

一类特病(与住院起付标准一致)

普通居民

居民一档

8万

 

 

 

 

按就医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结算

居民二档

12万

儿童

居民一档

10万/年

居民二档

15万/年

大学生

居民一档

10万/年

居民二档

12万/年

二类特病(限额报销,无门槛费)

普通居民

1000元/年

大学生

2400元/年

同时患两种或者两种以上二类特病

每增加一个病种,年度支付限额增加200元

五、部分病种限额

类型

疾病名称

年度限额

 

一类病种

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

阿尔兹海默症

6000元/年

普拉德-威利综合征

24000元/年

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

24000元/年

 

二类病种

 

限职工医保,大学生2400元/年,未成年及其他居民1000元/年,每增加一个二类疾病额度增加200元

强直性脊柱炎

6000元/年

原发性肾病综合征

9000元/年

肝豆状核变性

9000元/年

重度骨质疏松

3600元/年

重症肌无力

6000元/年

原发性干燥综合征

6000元/年

原发性青光眼

1800元/年

焦虑症

4800元/年

强迫症

6000元/年

良性前列腺增生

1000元/年

系统性硬化症

6000元/年

六、单病种报销比例

类别

限额结算标准

报销比例

备注

高苯丙氨酸血症(苯丙酮尿症、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)

1.4万元/年

70%


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

职工医保

6000元/年


与住院报销比例一致

居民医保

1000元/年


按二类门诊特殊疾病待遇标准保障

耐药结核病

5万元/人

90%

住院和门诊治疗医药费用,患者自付10%,医保基金按照90%的比例予以报销;超过单病种限额部分费用按一类门诊特殊疾病(职工医保80%)和住院政策予以报销

非小细胞肺癌

4万元/年

与住院报销一致

参保人可选择单病种或者常规特病办理,选定一种结算方式且发生费用后一个自然年度不得变更

慢性随性白血病、胃肠间质瘤

6万元/年

七、特病申报指南

办理特病咨询地点:西南大学医院南北区医保服务站

办理所需材料: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(复印件留底);相关病史资料或检查材料(住院病史须加盖医院鲜章);《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障特殊疾病(两病)待遇资格申报(鉴定)表》(见附件1);委托他人办理的,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(见附件2)。

八、如何进行特病鉴定医院查询?

关注“重庆医疗保障局“微信服务号----使用“医保电子凭证登录”----进行“授权查询”------”进入“服务大厅”---进入“服务”---点击“便民查询”----“特病鉴定医院查询”----选择“北碚区”----点击“疾病名称”或者“医院名称”进行搜索

 

九、哪些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能够医保跨省直接结算?

全国所有医保统筹地区作为就医地均能提供高血压、糖尿病、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、尿毒症透析、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、慢性阻塞性肺疾病、类风湿关节炎、冠心病、病毒性肝炎、强直性脊柱炎共10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医保直接结算服务。

十、如何进行异地特病联网结算?

1.目前只能线下办理门诊特病异地备案登记。

办理地点:参保地经办服务窗口北碚区政务服务中心(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)、西南大学医院医保服务站

2.参保人需填写“重庆市跨省异地就医备案表”、复印身份证或者社保科复印件,工作人员进行门诊特病异地备案登记,可选择1-2个异地特病定点医疗机构。

3.委托他人办理的,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。

 

 西南大学医院医保联系渠道:

(一)“西小医AI客服”24小时在线:提供医保政策咨询和参保问题收集。输入“大学生医保无法缴费”或“电子医保凭证无法使用”,按AI提示填写问题收集表上报问题。

1. 微信“西南大学医院服务号/订阅号”,点击“AI客服”;

2. 西南大学医院官网https://xndxyy.swu.edu.cn,点击页面右边悬浮的西小医图标;

3. 西南大学钉钉“工作台”-AI服务-西小医智能客服。

(二)人工客服工作日在线:西南大学医院医保服务站(北区一院一楼、南区二院二楼214),电话68253920、68250103、68259840。

北碚区医保局参保咨询:023-60303368;报销咨询:023-68356322。


   附件1: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障特殊疾病待遇资格申报(鉴定)表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障特殊疾病待遇资格申报(鉴定)表.docx 

附件2:西南大学医院门诊特殊病种申请委托书.doc